
《环境监管沉点单元名录治理法子》已于2022年8月15日由生态环境部2022年第四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颁布,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部长 黄润秋
2022年11月28日
环境监管沉点单元名录治理法子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环境监管沉点单元的监督治理,强化精准治污,凭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しā泛退⒋笃⒃肷⒛嗤恋却痉乐嗡痉,以及地下水治理、排污许可治理等行政律例,造订本法子。
第二条 本法子所称环境监管沉点单元,蕴含依法确定的水环境沉点排污单元、地下水传染防治沉点排污单元、大气环境沉点排污单元、噪声沉点排污单元、泥土传染沉点监管单元,以及环境风险沉点管控单元。
统一企业事业单元能够同时属于分歧类此外环境监管沉点单元。
第三条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掌管领导、协和谐监督环境监管沉点单元名录简直定和治理,成立、运行环境监管沉点单元名录信息平台。
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掌管协和谐监督本行政区域环境监管沉点单元名录简直定和颁布。
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掌管本行政区域环境监管沉点单元名录简直定、治理和颁布。
第四条 环境监管沉点单元该当依法推广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等生态环境司法使命,采取措施防治环境传染,防备环境风险。
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该当加强对环境监管沉点单元的监督治理。
第五条 水环境沉点排污单元该当凭据本行政区域的水环境容量、沉点水传染物排放总量节造指标的要求以及排污单元排放水传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等成分确定。
具备下列前提之一的,该当列为水环境沉点排污单元:
。ㄒ唬┗柩趿俊钡⒆艿⒆芰字腥我恢炙疚锝昴谌我荒甓扰欧帕看笥谏枨氖屑渡肪持鞴懿棵派瓒ǖ纳秆∨欧帕肯拗档墓ひ灯笠;
。ǘ)设有污水排放口的规;笄菅吵;
。ㄈ┕ひ捣纤写χ贸,以及日处置能力10万吨以上或者日处置工业废水量2万吨以上的城镇生涯污水处置厂。
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设定筛选排放量限值,该当确保所筛选的水环境沉点排污单元工业水传染物排放量之和,不低于该行政区域排放源统计调查的工业水传染物排放总量的65%。
第六条 地下水传染防治沉点排污单元该当凭据本行政区域地下水传染防治必要、排污单元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情况等成分确定。
具备下列前提之一的,该当列为地下水传染防治沉点排污单元:
。ㄒ唬┪挥诘叵滤痉乐纬恋闱谇疑栌兴疚锱欧趴诘钠笠凳乱档ピ;
。ǘ)一级和二级环境监督治理尾矿库的运营、治理单元;
。ㄈ┥婕疤盥翊胫玫奈O辗狭洗胫贸〉脑擞⒅卫淼ピ;
。ㄋ模┤沾χ媚芰500吨以上的生涯垃圾填埋场的运营、治理单元。
第七条 大气环境沉点排污单元该当凭据本行政区域的大气环境承载力、沉点大气传染物排放总量节造指标的要求以及排污单元排放大气传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等成分确定。
具备下列前提之一的,该当列为大气环境沉点排污单元:
。ㄒ唬┒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中任一种大气传染物近三年内任一年度排放量大于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设定的筛选排放量限值的工业企业;
。ǘ)太阳能光伏玻璃行业企业,其他玻璃造作、玻璃制品、玻璃纤维行业中以天然气为燃料的规模以上企业;
。ㄈ┨沾伞⒛突鹱柿闲幸抵幸悦骸⑹徒埂⒂汀⒉浩剂系钠笠;
。ㄋ模┨沾伞⒛突鹱柿闲幸抵幸蕴烊黄剂系墓婺R陨掀笠;
。ㄎ澹┕ひ低孔靶幸倒婺R陨掀笠,全数使用切合国度划定的水性、无溶剂、辐射固化、粉末等四类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的之表;
。┌坝∷⑿幸倒婺R陨掀笠,全数使用切合国度划定的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油墨的之表。
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设定筛选排放量限值,该当确保所筛选的大气环境沉点排污单元工业大气传染物排放量之和,不低于该行政区域排放源统计调查的工业大气传染物排放总量的65%。
第八条 出产、加工使用或者排放沉点管控新传染物清单中所列化学物质的企业事业单元,该当纳入沉点排污单元。
第九条 噪声沉点排污单元该当凭据本行政区域噪声排放情况、声环境质量改善要求等成分确定。
具备下列前提之一的工业企业,该当列为噪声沉点排污单元:
。ㄒ唬┪挥谠肷舾泄怪物集中区域或者厂界表200米领域内存在噪声敏感构筑物集中区域,且造成噪声传染的;
。ǘ)影响地点行政区域实现声环境质量改善规划设定指标的;
。ㄈ┰肷疚侍馔蛊稹⑷嗣穹从城苛业。
第十条 泥土传染沉点监管单元该当凭据本行政区域泥土传染防治必要、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情况等成分确定。
具备下列前提之一的,该当列为泥土传染沉点监管单元:
。ㄒ唬┯猩鹗艨蟛裳 ⒂猩鹗粢绷丁⑹涂伞⑹图庸ぁ⒒ぁ⒔够⒌缍啤⒃旄镄幸倒婺R陨掀笠;
。ǘ)位于泥土传染潜在风险高的地块,且出产、使用、贮存、措置或者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
。ㄈ┪挥诟啬嗤脸两鹗舸就蛊鸬赜虻纳骘优欧牌笠。
第十一条 具备下列前提之一的,能够列为环境风险沉点管控单元:
。ㄒ唬┠瓴O辗狭100吨以上的企业;
。ǘ)拥有危险废料自行利用措置设施的企业;
。ㄈ┏钟形O辗狭暇砜芍さ钠笠;
。ㄋ模┥睦盥癯。ê逊獬〉模┗蛘呱睦慊鸪У脑擞鼗さピ;
。ㄎ澹┛蟛试矗ǔ恕㈩士蟊恚┛⒗没疃性蟆⒅醒氩贰⑽部螅ㄔ┗蛘咂渌辛粑镏杏耍剩┫档ジ龊怂睾砍1Bq/g的企业。
第十二条 排污许可分类治理名录划定的执行排污许可沉点治理的企业事业单元,该当列为沉点排污单元。
《固定传染源排污许可分类治理名录(2019年版)》划定的执行排污许可沉点治理的前提为“纳入沉点排污单元名录”的企业事业单元,凭据本法子第五条、第七条的划定不再切合沉点排污单元筛选前提的,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该当实时予以调整。
第十三条 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能够凭据本行政区域环境质量情况、环境质量改善要求、传染物排放情况、有毒有害物质以及环境风险管控要求等,将确有必要执行沉点监管的企业事业单元列入环境监管沉点单元名录。
第十四条 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该当在每年1月底前提出今年度环境监管沉点单元初步名录,上传至环境监管沉点单元名录信息平台。
省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能够于每年2月底前,通过环境监管沉点单元名录信息平台,提出对环境监管沉点单元初步名录的调整建议。
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能够凭据省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出的调整建议,对今年度环境监管沉点单元初步名录进行调整,并于3月底前确定今年度环境监管沉点单元名录,依法向社会颁布。
第十五条 列入环境监管沉点单元名录的企业事业单元,在名录存续期间出现不切合本法子划定的筛选前提情景的,该当在确定下一年度环境监管沉点单元名录时予以调整。
第十六条 本法子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掌管诠释。
第十七条 本法子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关于印发<沉点排污单元名录治理划定(试行)>的通知》(环办监测〔2017〕86号)同时废止。